地点:广西平桂区,去年在农村刚建的一个养猪场,规模一千五百个平方左右,刚进了一批猪养了一百多天左右,现在说是政府的人,自然管理局的,过来说违反国土管理法,未经批准擅自违建,说要立即停止,还没有说要拆除的书面通知,但是现在已经建好了,在养着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早有规定,也讲明了畜牧养殖用地的性质: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性质仍属于农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在恐怕要被拆除,我想问下能有补偿吗?
其他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2021-02-23 20:09:3417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