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滨城区法院伪造证据,滨州市中级法院伪造证据,两级法院伪造证,二审出具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判决,两级法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无视民事诉讼法第七条的规定,且阻止国家法律制度在滨州实施,滨城区法官申春艳中级法院法官韩现文刘洋王琳违反法定程序向什么部门投诉?

其他山东省-淄博市2021-02-17 17:27:05133*****828

分享

律师回复

  • 施鸿伟律师
    月帮助0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委托我们律师介入处理事情
    回复于 2021-02-17 17:31:0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5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