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康宁医院康复科员工,主要给病人做作业治疗,前段时间病人逃跑了,医院让我一个人承担所有的责任,发文扣罚我一个月的奖金。但是我主要职责也不是护工看管病人,而且之前医院病人也有逃跑过,从来没有扣罚。我现在认为医院是故意针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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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龙律师月帮助2人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你好,医院要求你承担没有法律依据。回复于 2021-02-02 15:21:13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1-02-02 15:35:29
我当时也有自己的工作职责,我跟领导也说了处罚是可以,但是让我一个人承担责任我不愿意,而且之前那么多年从来没有因为病人逃跑发文处罚的,这次逃跑就发文了,我感觉是故意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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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2-02 16:31:47
发文在后面,事先并没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另外这个制度的合法性也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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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2-02 16:46:30
我担心到时候医院拿出制度说之前制度就是有处罚条例的,这样的话我就算申请法律援助是不是没什么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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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2-02 16:56:57
那之前的制度有没有告知你呢,你又不是负责看管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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