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我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与居间协议并支付给业主5万元定金,合同中约定违约赔付房价百分之20,合同签订时,房子大证还没下来,业主说9月底大证下来,合同约定2020年11月业主解押并办好房产证,但是到现在大证也没下来,现在可能因为房价上涨等原因,他们不想卖了,请问在没有大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卖方违约应当退还双倍定金还是百分之20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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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聊软件上给主播刷礼物,总价值35w左右。对方曾用虚假的人民解放军单身身份,并有意无意承诺未来结婚。后续承认有小孩。恋爱期间,对本人有两次伤害(最近一次在2024年10月26日)。本人与其交往期间为已婚,目前已离异。该主播有过多次威胁曝光隐私因为,并言语上暗示可能对本人小孩安全不利。本人遭受重大经济和精神打击。于2025年10月18日报案,民警认为难以判定诈骗罪。故而本人咨询:是否可以判定为民事欺诈?并主张打赏全额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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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 没有下证的房子签了两份合同,算一房二卖吗 我现想退回定金,有胜算吗? 我是第二个买家,第一个买家是2月份签的,我是7月份签的,可以起诉合同欺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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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6月花了19.6万买了辆二手车,后发现车有问题结果查询得知是辆全损车,理赔金额27万多,市场价仅13万元左右。签合同前对方告知此车为小事故车,仅更换中网跟大灯,我接受了。卖方在合同上注明此为事故修复车并且车况我已知晓,但我并未知晓此车为全损车并且我无法接受这么高价格买下此车,能否起诉退车退款或者退一部分款项并且起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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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新余金碧地产开具保证金收条, 交款人签字:王品 收款事由是富临花园19栋1单元602室定金1000元整,备注:已谈妥房屋价格232000元整,(贰拾叁万贰仟元整),此定价不退,签合同则转为定金。 收款人:金碧地产 但我转账备注为:购买富林花园19栋一单元602室的订金。 交款人签字是中介签字的;收据未开公章;当时未查个人征信;现在我不想买房了。 我认为定金合同无效,未查询个人征信情况下,中介所开具定金收据,非真实意思表达,应以转账备注为个人真实意思。 这种情况,定金合同有效吗?定金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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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网购宠物犬纠纷中补充整理了新证据,恳请您结合聊天记录(前次已提供)及本次材料分析: 关于被告主体问题,其注册为“合肥市包河区芹集宠物店”(统一代码92340111MA2U23330N),但实际使用“金鑫宠物”收款,朋友圈长期高频销售多品种宠物,能否认定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转账记录显示我分三笔支付:3500元购犬款(对应聊天页15)、760元空运费(页18)、700元过渡粮费(页17),而被告事前仅承诺运费100-200元,且未提及狗粮收费,是否构成欺诈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