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知识产权>咨询详情

遗产继承问题,老人去世3子1女,其中3子也过世。转继承到孙辈!老二放弃继承!所以只有老大的儿子。老三的女儿。还有老人的女儿。3家继承。老二放弃继承中,必须写两点,1.她家财产与房产,我们三家以后都没有继承权跟我们任何人无关。2.爷爷奶奶过世后一切事宜都与他们无关,例如迁坟,上坟等。请问,这两点公证处给不给公正吗?有没有法律效应?

知识产权山西省-晋中市2021-01-29 13:50:11186*****341

分享

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32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拨打公证处电话问问。我个人认为,公证处不会给公证。可以放弃继承,这个给公证。
    回复于 2021-01-29 14:12:0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1-29 14:15:54

      公证处已经问过了,说他家资产本来跟我们就没关系,不肯能写在公证书上,没有法律效力,也不合规矩。站在你们律师的角度上,他说的这两点,符合法律法规吗?

    • 律师回复: 2021-01-29 14:23:07

      符合。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第2点不会公证,没有法律效力。
    回复于 2021-01-29 14:20:1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1-29 14:25:42

      第一点呢?他家财产跟房产,虽然我知道,我们根本不可能继承,但是,老二家就害怕我们分割她家资产,公证处可以公证这个吗?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知识产权类型活跃律师

知识产权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