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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女性,结婚十年左右,育有一男孩,现8岁。5年前因夫妻闹矛盾,经常吵架,女方就搬出男方家,带着孩子在外租房住。现感情已无法修复,女方于去年初向麒麟区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因男方拒绝到场,法院认为达不到离婚条件,判决不与离婚。现女方坚决想要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因她户口及小孩户口还在男方家,小孩读书在男方家小学就读。

婚姻家庭云南省-曲靖市2021-01-16 11:09:0915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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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华杰律师
    月帮助0
    广东顶泽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再次起诉。
    回复于 2021-01-16 11:11:33 咨询他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14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嗯,那么建议他再去起诉,因为新的民法典规定,第一次不判离,分居一年以上,第二次肯定是判离的,而且基于小孩一直跟她居住,可以争取抚养权,然后由男方支付抚养费,户口对小孩就学,不影响可以先放在男方家里
    回复于 2021-01-16 11:11: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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