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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当时我十岁,政府打路拆迁我祖屋,给予房子安置,没有经济补偿,安置房是我胞哥住,二0一四年胞哥将安置房卖给他人,现在政府拆迁我现住房,不给安置,理由是当年我已被安置过,但当时我还小不懂事,后胞哥又把安置房卖给别人,卖房合同未经我签名,这种卖买合同有效吗?

其他海南省-海口市2021-01-12 20:26:3318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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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02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现在的住房是合法所有的,拆迁也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的。当时的合同可能会认定为有效的。
    回复于 2021-01-12 20:28:3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1-12 20:37:12

      一人只限安置一次

    • 律师回复: 2021-01-12 20:38:10

      那你可能需要和你的胞哥来协商处理这个事情。

  • 张燕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你的哥哥,要求将主屋的拆迁换建利益进行遗产的分割
    回复于 2021-01-12 20:38:3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1-12 23:04:50

      关键已失去安置权,洋浦规定一人只安置一次

    • 律师回复: 2021-01-13 07:38:06

      这种拆迁补偿的案件比较复杂,建议您找当地律师介入咨询,全面了解拆迁政策和情况,看了书面材料后,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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