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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如果一方能证明对方不是用在相关家庭开销的,离婚时能否承担少点债务?或者怎样才能让自己承担少点债务?谢谢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0-12-11 22:24:5813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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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或者共同生产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可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0-12-11 22:27:21 咨询他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可以提这样要求
    回复于 2020-12-11 22:32:06 咨询他
  • 王晓莎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超出日常生活标准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要偿还
    回复于 2020-12-11 22:41:52 咨询他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643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可以不需要承担
    回复于 2020-12-11 22:46:01 咨询他
  • 李定涛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未用于家庭生活必要开支,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于 2020-12-12 00:24:17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0-12-12 00:24:43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另一方就不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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