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号上午10点16分左右,在经二路与红旗路北100米,我骑共享单车正常行驶,后面有一个大面包车直接从我后面撞过来了,擦到我的左半边身体直接把我拖拉大概10米的位置,当时自己只知道害怕了,对方打的110,判的对方全责,自行去医院看的病,在省人民医院,当时住院说要做手术,住了5天左右,医生又让回去休养,一共请了两个半月的病假,医疗费共花了5850.36,我出事前的平均工资在6780多,现在对方保险说一共就赔偿我一万三,我的要求是2万4,请问我的要求能通过么,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河南省-郑州市2020-12-04 16:46:59178*****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