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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5日由于对方倒车造成我腿部骨折,我自己已做伤残监定十级,对方以再要求重新监定,提出要到武汉做,我目前身体状况不好,本身有慢性肠道病,坐车胀气,加上身体虚弱,现在心脏也跳的厉害,但法院监定科说法是等你什么时候能做再说,那不是没有办法了吗?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0-11-21 09:23:5918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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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17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为什么一定要到武汉去做呢,当地不行吗,只要是在司法机关备案的进入法院系统的都可以做。
    回复于 2020-11-21 09:27:31 咨询他
  • 周敏律师
    月帮助67
    湖北睿范律师事务所
    你们走诉讼了吗????
    回复于 2020-11-21 09:29:01 咨询他
  • 彭功平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金雅律师事务所
    您可以协商,找一个双方都同意都认可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即可
    回复于 2020-11-21 09:29:50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鉴定不满的话,需要重新鉴定的
    回复于 2020-11-21 09:30:03 咨询他
  • 王涂人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那就听法院的安排吧,要求重新鉴定是别人的权利
    回复于 2020-11-21 09:37:56 咨询他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病情稳定能做后再做鉴定,对你赔偿也更稳妥。
    回复于 2020-11-21 10:29: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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