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借个人的钱周转,该笔借款通过财务会计的个人银行卡代收这笔借款,当时已转交出纳并记入财务账簿。现在债权人起诉追讨该笔借款。请问财务会计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应该承担责任,诉状怎么写。 谢谢律师解惑
债权债务河北省-邢台市2020-11-19 19:56:0613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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