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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村三个人到理塘县去下水泥,由于刚到理塘县不认识人,没有活做还要交房租,买摩托车做交通工具,我叫他们出钱他们不出他们怕没有活做怕亏钱,我说我出钱但是一百元钱我提成一十五元钱,用来交房租,给做饭的人工资,还要送礼,买交通工具,电话费等,每年都还有很多钱没有收到但是我没有少过他们一分钱,我们大家就说好了的做活事注意安全如果出来了事自己承担责任,我们在这十年当中也出了七八起事故包括我自己都出过事都是自己承担责任的。而今年我个叫吴登亏的人在下完水泥自己坐在货车上休息不小心从货车上摔下来了受伤,她老婆叫我负责人,我们大家都是下水泥的为什么叫我负责,虽然我提成了一点钱,都用于租房,给做饭的工资,电话费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0-11-17 13:55:4918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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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施鸿伟律师
    月帮助0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帮工受伤,雇主和侵权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了,可以让对方起诉
    回复于 2020-11-17 14:04:28 咨询他
  • 李婷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恩涛律师事务所
    你们给谁下水泥,可以找雇主。
    回复于 2020-11-17 14:10:31 咨询他
  • 王晓明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这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谁承担责任的问题,由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于 2020-11-17 14:11: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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