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债务人刘明轩(男,身份证号:6283618)欠付转让人王海英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有借条为证。转让人自愿将该笔债权全额转让给受让人孙炳浩,并承诺该笔债权系合法、有效债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债权债务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20-11-17 09:18:4315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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