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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昨天在上班时间扭伤脚踝。通知了领导情况,下班后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脚踝骨折。建议在家休养6周。 2,新入公司,仍在实习期。目前已申请病假,被公司通知在病假期间工资按照70%发放。 3,这种情况一般争取什么样的补偿,怎样争取? 什么时间去做工伤鉴定?有工伤和无工伤的补偿区别? 需要保留什么样的证据。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0-10-28 11:02:2513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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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范成帅律师
    月帮助0
    辽宁攻盈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回复于 2020-10-28 11:15:0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0-10-28 11:17:23

      你好,可以至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律师回复: 2020-10-28 11:18:09

      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单位不申请,个人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建议及时申请。

    • 用户追问: 2020-10-29 17:32:38

      现在在试用期,每个月80%工资发放,那么在工伤期间公司应发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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