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通过给转费从一个大门面分租的小门面手中获得了小门面的经营权。转让费是给的小门面的以前经营者,和大门面的经营者签到了小门面的合同,合同到期后有续签了4年。现在大门面老板不做了。我才知道大门面也是找二房东签的门面。但大房东和我签的门面上注明是和房主本人签的,现在门面到期了我无法与房主续签合同,我和大门面合同说要有优先权的。我感觉大门面老板欺骗我说和房主签的我可以告他欺诈合同不。如果是他和二房东签的我肯定不回付转让费来租门面

其他重庆市2020-10-26 21:40:30157*****417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林律师
    月帮助0
    湖南旷真(重庆)律师事务所
    是否能要求大门面承担责任,要看具体合同如何约定。如果条款约定优先权,但实际上并不能实现,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0-10-26 21:53:2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0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