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军嫂,独自在家带孩子,与丈夫没共同语言,三观不合。想要离婚,丈夫不同意,可以离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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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奇律师月帮助0人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对于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并未有特殊限制性规定。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要么需要军人同意,要么就是军人存在重大过错。对于什么样才算是重大过错,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主要是指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回复于 2020-10-26 13:02:4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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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想起诉离婚,我的离婚诉求是净身出户,争夺孩子抚养权。而且不需要对方任何抚养费。 但是对方提出要求是,抚养权归男方,而且要求我给抚养费每月1000人民币直到小孩能独立为止。而且还要求我从小孩高中起的学费和生活费,医疗重症等平摊。 我的诉求是: 要么抚养权归我,不需要对方承担任何费用! 要么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给到18岁。高中起小孩学业期间的费用和医疗重症的费用平摊。 请问我这离婚应该怎么诉讼才能赢,能拿回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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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丈夫周游宇婚后育有一名年幼女儿。婚后长期存在婆媳介入夫妻矛盾、丈夫原生家庭站位倾斜、遇事不中立、不保护配偶的问题。本次重大冲突并非突发,是长期家庭矛盾累积后的集中爆发。 二、本次重大冲突完整事实经过 事发当晚,我与丈夫带孩子外出散步,丈夫全程情绪不佳,提前主动叫来公公到场,已有刻意制造矛盾、铺垫争吵的行为。 回家后矛盾升级: 1. 丈夫无端指责我:“你看我看什么看”,主动挑事。 2. 婆婆随即言语施压,定论式指责:“你们日子过得太快活很了,没事找事”,将所有矛盾归咎于我。 我在双重施压下情绪压抑,收拾物品准备暂时离家回避争吵,属于自我情绪避让,没有吵架、没有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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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男方不想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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