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9岁多,在一小区滑滑梯旁玩耍奔跑的时候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两岁半大的孩子,我当时不在现场,对方家长在,后来接到电话我们就赶去第一时间陪同对方到儿童医院拍片检查,被撞倒的小孩左手肘处有轻微的骨折,医生建议打石膏固定休养,无需手术,也不需要住院,定期复查。 复查的时候我也是全程陪同,负责在医院排队挂号缴费。 对方还提出让我去她家给她做饭,我没同意,但答应再负担对方几百元的额外补偿,问对方可行?然后对方都不打算和协商,说骨折你就赔我几百元?意思是我赔少了,直接就说她已经找律师处理了。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我想问这种情况,我这边是负全责吗?除了我已经承担的医疗费之外,我还需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安徽省-合肥市2020-10-20 14:43:571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