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丁字路口,发生的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 交警事故认定相同责任。 机动车当时没有上的交强险。 当时上一年度的交强险已经过期。 这一年的保险已经交了钱了,但是没有。办下来 事故八费三万多。行人已经出院。 按照事故五五责任。一家一半。 对方要机动车承担强制保险需要承担的部分。 请问这个,机动车该不该负责?或者少负责点儿。
其他山西省-晋中市2020-10-15 11:52:15186*****039
在一个丁字路口,发生的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 交警事故认定相同责任。 机动车当时没有上的交强险。 当时上一年度的交强险已经过期。 这一年的保险已经交了钱了,但是没有。办下来 事故八费三万多。行人已经出院。 按照事故五五责任。一家一半。 对方要机动车承担强制保险需要承担的部分。 请问这个,机动车该不该负责?或者少负责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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