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是原兵团三建职工,在2013年在本小区(明祥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至今单位才为我们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可是现在要我交房子营业税和土地出让金,我不明白我当年合同上明明是付过土地出让金的,而营业税,我没有买卖房子,哪里来的房子营业税。还有为什么我房子买了8年,一直拖到现在才办理,现在房子费用都长了,难道单位开发商不该赔偿我们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吗?希望有部门领导可以站出来,为我们这里的800多户老百姓说句公道话。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0-10-12 22:23:32181*****696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合起来,委托律师,要求对方赔偿的
    回复于 2020-10-12 22:26:3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6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