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于2019年9月退休。我于1976年参加工作,2003年我所在的国企破产失业,2010年我到北京的一家企业工作到退休。在办理退休职工医保时,县医保局说我在北京缴的医疗保险没用,不预接收,另外,只有2007年以前破产企业的职工退休才可享受职工医保。我要咨询的问题是 1 我在国企工作的27年可否是算作视同缴费年限;2 我在北京医保缴费年限可否转回累计计算缴费年限;黑龙江省男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多少年可以享受终身医保。
其他浙江省-金华市2020-09-28 12:23:531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