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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06年至目前在私人企业工作,2006年,2008年企业未跟我签订合同,能否以未签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金呢?谢谢!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0-09-22 16:54:4113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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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3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你好,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起劳动仲裁是有一年诉讼时效的,现在时效已过,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
    回复于 2020-09-22 17:19:1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9-22 23:12:41

      你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我是今天才知道06年,08年未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的,能以今天的时间(不超一年)为由,期间未购买社保提出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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