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借了50000元给私人,当初说好按百分之二的利息,按月付,半年后还的,半年后没还,然后又重新写了借条,并且连带欠了多少利息一起写好,因为当初他们一家说好话,而且也互相认识的,所以2018年2月又重新写了借条,并写明一年内还清的,到一年后没音信,三番五次上门讨要,每次都说再缓缓,我们看以前也还认识,所以没太为难,也从没想过用法律手段,现在又过了一年半了,老是电话不接,微信不接,找他人也不见你,去他家里也干脆躲了,我想咨询这事能怎么处理好
债权债务湖南省-娄底市2020-09-15 16:17:4715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