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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9月份离职,离职时单位收取违约金一万四(合同约定三年,违约六个月),同事合同中约定人事代理与在编同工同酬,现发放去年的目标绩效,学校以人事代理为由,不予发放,请问这样合法么?

劳动争议河北省-石家庄市2020-09-11 14:38:1313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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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8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第一,看下合同约定,看您的描述违约金过高,第二 ,学校有违约行为。
    回复于 2020-09-11 14:40:21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违法的,可以去劳动仲裁。主张相关权利。
    回复于 2020-09-11 14:51:55 咨询他
  • 连青山律师
    月帮助0
    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你好,劳动者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违法
    回复于 2020-09-11 15:10: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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