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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编剧,一电影因原剧本差,拍摄前找我重写剧本,拍摄剧本95%我写的。但被淘汰的编剧,自称是总制片人亲戚(至少是熟人老乡),在我写完剧本后和制片人签合同,要了第一顺位的编剧署名。但拍摄剧本并非她所写,只用了她5%内容。人证物证皆全。同时制片方不肯和我签合同、拿到剧本后给我两万微信红包、给我第二署名就想了事,以上待遇我不认可,故起诉。我打算要同时发上微博(有大v号)。发微博原因是,虽然我起诉的是制片方,但这是云南昭通市宣传部投资的电影。我们微博曾把朱军案曝光,虽未开庭,但舆论效果更好。想问过程需要注意什么?无合同是否能认为我并未授权拍摄?民事起诉能不请律师 自己起诉吗?感谢

知识产权北京市2020-09-11 10:17:2518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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