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年9月应邀在南昌市新融城比亚迪4S店工作,后因老店拆迁于20年5月底搬至新店,新店为新装修的店,存在甲醛严重超标。天热时车间最少在45度以上,而且车间属于半封闭的,不具备通风条件,后本人于20年7月下旬中署前往医院治疗花费一千多元,好了之后回厂上班后因8月2日出现身体不适,呼吸困难等症状,后前往一附院进行治疗,医院诊断为肺部感染,住院八天后出院花费一万七千多元,找到公司报销医疗费用,公司一分钱不给报销,请问这个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医疗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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