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国企签有劳动合同三年期,合同上未明确注明岗位及工作地点,但写有一条,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现在甲方调动我去其他地点工作,我不接受,想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金。请问是否可以?
其他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2020-09-09 18:13:53189*****817
我与国企签有劳动合同三年期,合同上未明确注明岗位及工作地点,但写有一条,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现在甲方调动我去其他地点工作,我不接受,想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金。请问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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