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夫妻双方和睦的原则,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如包含该部分财产价值,房产证更名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不动产权号:0008097)。婚后若对该房产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得房产的50%么?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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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纯律师月帮助0人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你好,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分割是根据购房时间、付款方式、放款来源等决定的。回复于 2020-09-08 14:11:29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09-08 14:17:19
购房时间是2017.03.06、付款方式是按揭,婚前男方买的,想做财产公证,公证内容如我第一次所问,内容写:婚后房产归夫妻共有。我的问题是内容如上面所写那样,那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否能获取房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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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9-08 14:21:02
婚前购买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如果男方愿意加上你的名字,建议去房管局办理手续,再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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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9-08 14:31:16
所以公证的内容意义不大?请问婚前可以再加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么?(前提:婚前且房子是按揭购买),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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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9-08 14:35:21
如果是贷款买房,贷款未还清是不能加名的。协议只要双方自愿签署,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但是经过公证,效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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