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3种问题: 1.劳动合同正常到期后,员工是不是可以额外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和技能相应调整其工资和岗位。在合同期内,员工突然且被动收到公司的降职降薪决定,公司在此之前并未提供相关培训或低绩效沟通,也未有任何书面证据证明员工培训后仍不能适应现有岗位。员工也并没有重大过失和严重违纪行为,员工因此不服从公司的降职降薪处理,且被公司要求协议解除,并只能给到员工n补偿!公司拒绝承认是主动提前解除合同,请问他们的说辞是合理的吗?按照我的理解,公司现有所为是违法解除,应该得到2n+1。 3.员工如因违纪,被提前解除合同,可以获得n+1吗?
劳动争议山东省-济宁市2020-08-17 21:44:4315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