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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鉴定机构未取得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且鉴定人员只有一人参加,另外一个人未参加检验鉴定报告也不是本人签字的!由参加的人代签的!请问,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吗?能提供这类案例吗?

刑事辩护安徽省-合肥市2020-08-08 10:08:1713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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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刚律师
    月帮助0
    辽宁凯旋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鉴定机构应具有鉴定资质,鉴定人应具有鉴定资格,并且鉴定时应有两名鉴定人员签字确认,根据你所诉,该鉴定报告因不具有合法性,其鉴定结论不能做为认定醉驾的事实依据。
    回复于 2020-08-08 10:18:4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8-08 10:25:42

      法院说,代签是瑕疵行为,鉴定资质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支持!关于资质问题,全国已有6,7个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取得计量认证资质的,法院这样不做为,怎么办?

    • 律师回复: 2020-08-08 10:31:41

      代签不能仅仅理解为瑕疵行为,因为不能证明被代签人是否真实参加鉴定,在无法举证证明被代签人参加鉴定并委托另一人签字的情况下,鉴定结论不能做为证据使用,同时鉴定报告做为最直接证据,法律也不允许代签行为,建议上诉或采取合法程序依法维权。

    • 用户追问: 2020-08-08 10:36:58

      代签的已经承认了,另一个人在外地,五天以后他们再办理书面委托书,这样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 律师回复: 2020-08-08 10:42:22

      关键是民事委托行为,是否合法,因为鉴定要求必须有两名鉴定人员参加并亲自签名,事后委托行为与此规定相悖,因此不合法而无效,同时不能证事,另一个被代签人是否实际参加鉴定,因此鉴定结论不能做为证据使用。采取事后补签委托的行为,无法排除证据属于非法证据。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不符合资质的话,可以主张无效,要求重新鉴定。
    回复于 2020-08-08 10:31: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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