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过刑事犯罪的,可以开公司吗?
律师回复
-
-
詹光鑫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盈科(肇庆)律师事务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回复于 2020-08-05 21:36:04 咨询他
公司法律热门法律知识
公司法律最新咨询
-
湖北武汉一家公司主要是做海外语音聊天软件推广业务的,据了解就是国内研发了一款软件在海外让外国人下载此软件,在该软件上和外国人聊天并让他们付费充值,进行聊天互动,上周有人举报公司业务,警察突然来公司进行检查,让所有人登记自己的电脑和手机,并且登记了在场所有人的个人信息,花费时间5个多小时,之后警察就走了,没有带走手机或者电脑之类的,诉求是想了解该公司业务内容是否有违法的风险,并且哪些方面是不被允许的
-
你好。我想问下我现在产假休完刚去公司上班几天,还在喂娃中,公司定指标没完成公司让交接走人,该怎么维权
-
公司要求员工居家办公,居家办公正式告知书是什么
-
我方客户需要我公司开具建筑服务*劳务费的发票,我公司并不具有这个经营范围,我想知道需要增加什么经营范围才可以开具这样的发票,我方只有建材销售类的经营范围
-
请问怎样才能确定公司的资质真实可靠? 是否可以代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