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被告【刘思梦】:本院受理的【(2020)鲁0705诉前调2045号】原告【赵雁】诉被告【刘思梦】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案定于【2020】年【7】月【23】日【14】时【30】分,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健康码,在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立案前调解。联系人【李宗芹】电话【0536-6859827】。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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