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2020年6月我找我男友共借了6600元整,但是我现在无力偿还给他,之前通过微信跟他沟通好了日期,是8月20日前全部偿还给他,但是现在我工作丢了,还款日期为8月20日支付3000元,9月20日支付3600元,9月20日前还钱,7月19 日他来找我拿借条,结果不同意结果,把我带到警局一个调解中心去沟通,他带了一个朋友,在门口先是踢了我一脚,后来我前男友也动手打了我,我是他动手以后,我下意识的还了几下手,后来警官说我们是互殴,但是警局门口都有监控,事情的起因结果一清二楚,当天调解的结果是,按照借条的时间走,在8月9月支付两笔到9月还清,他同意了,他和他朋友动手打我事我就算了
债权债务湖北省-武汉市2020-07-21 05:52:16153*****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