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向他人借了1万元2分息,到期未能还上,几年后结帐本带利写了第二份借条換取第一份借条,结果原告借条到手后说借条忘了带答应第二天带来,结果原告玩小聪明,后来我带}本金过去结帐利息另外写借条换取以前借条,实际03年他以起诉,05缶法院以判决。11年春节前两天才收到。申诉期只有十天,看到判决书上把原告写了被人的姓字,本人认为这是一份无效判决。要明的是第二伤借条担保人不在场,有我代写,原告以第二份借条起泳,而且添了他本人的名字,添了一向兏借条无用,为借条的事一直拖了现在没有了结。法院现在冻结没有出现在二次借条现场的担保人的银行帐户。我的问题是。1诉期以过,所为的担保人可以抗诉吗?借条可以敛定吗?
债权债务江苏省-南通市2020-07-16 22:08:3713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