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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2018年从朋友拿了高利贷15000元,月利率是百分之十,拿的时候没有签借条,后来每个月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帐1500金额,也没备注是利息或者本金,截止到2020年1月3号,总共是转了五万多人民币到对方的帐号。今年三月份,对方要求就欠款一事,要求补签借条给他,于2020年3月24号补写了欠条给他,约定2020年6月24日还清。请问他拿这个欠条起诉我有效吗?我还能不能追回我之前多还的金额?

债权债务广东省-揭阳市2020-07-06 09:21:3013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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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佳奇律师
    月帮助1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们约定的利息高于法定标准太多,建议尽快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0-07-06 09:30:1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7-06 09:34:05

      王律师你好,这个利息是口头约定的,没有合同签订,这个能够维权吗?你是揭阳的吗?我能不能请你帮我打官司

    • 律师回复: 2020-07-06 09:37:36

      你好,我是昆明这边的,民间借贷解释规定的是年利率24%以下的是法定利息,应当支付;24%到36%部分的是自然债务,也就是你想还就还,不想还也不用偿还;36以上的部分不予支持。按照你的情况已经明显多支付了。

    • 用户追问: 2020-07-06 17:11:43

      非常感谢,那我转帐那些记录,没有备注是还款,到法庭上有效吗?那些转帐清单打出来能用吗

    • 律师回复: 2020-07-06 17:18:19

      能用的,你得说明具体情况,把所有转账记录打印出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 曹磊律师
    月帮助4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你是可以起诉要求返还的。
    回复于 2020-07-06 09:33: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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