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的app传销什么特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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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喜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安怀信律师事务所您好,发展人头或者有返利的这种,具备传销的特点。回复于 2020-07-02 12:18:23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07-02 13:21:29
我朋友加入秘乐短视频这种app传销组织也没法给你们发图片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手机也下载一个我知道这是传销拉人改推荐了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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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7-02 13: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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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7-02 1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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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02 13:36:59
退出,卸载,赶紧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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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7-02 13: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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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7-09 16:07:38
地址是168号5楼513室。律师函是168号513室请问律师函也是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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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09 16:20:47
你好,可以打律师函上律所的电话核实真假。
景伟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回复于 2020-07-02 12:46:01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0-07-02 12:46:31
不管app,还是现实中,符合这些特征,都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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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7-02 13:05:09
你好老师可以加微信吗我发些图片你帮我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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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02 13:08:05
这里不让提供手机号和微信号,你可以通过平台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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