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问题。于2020年6月23日,与房屋中介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0年06月27日起至2021年01月26日止。现在还未搬入使用,在2020年06月25日提出,不在进行租赁协议。 2,目前中介要收取违约金两个月房租。是否合理? 合同是否已经生效?是否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义务? 3,您有没有其他合理性的建议?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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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核,审核合同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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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在婚姻介绍所交了23800但是晚上想不在那里找了想退款!但是他说签了合同要30%的违约金但是因为为履行服务!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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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公司给我发了个催告函,但是好像用ai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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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详见薪资确认通知书,第二次续签合同写的工资详见录用通知书,之前没看合同,按公司要求签了,这次续签合同,我看到了这一条,写的详见录用通知书,但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两个,我的工资一直这样发的,之前都没想这些,现在我如果说不想续签,拿补偿,按这个理由,说合同不明,有瑕疵,能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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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欠别人钱,人家起诉我被法院支付限制,6月13号我已经全额还清,但是到今天对方还没向法院提交结案材料解除我的支付限制,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