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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向甲借款100万,以自己与卯按份共有的房屋(价值20万)提供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丙提供保证,丁以汽车(价值100万)提供质押,成以家具(价值50万)提供抵押。 问题: 1.分析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2.如甲将该100万债权中的40万转让给庚,当事入法律关系如何?该债仅之人保与物保如何处理? 3.如经甲丙丁戊书面问意后,乙将其100万债务中的50万由辛承担,当事人法律关系如何?该债权之人保与物保如何处理? 4.如乙与卯分割该房屋,卯获得房屋,乙获得10万元徐款,甲针对该房屋的抵押权如何处理? 5.丙对甲清偿100万债务后,如何追偿?房屋和家具上的抵押权、汽车上的质权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山西省-太原市2020-06-22 09:55:0615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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