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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借款方!当初借了20万给一个朋友!借条身份证复印件都有!我们约定的利息是6个点,但是在欠条里没有写明,他也每个月按时交付!但是到了还款日期他分2次总共给了我15万!还差5万我还能要回来吗?因为利息超过国家规定!起诉回不会按他给我的钱全部加起来算!那就超过本金了!希望给予解答,谢谢!

债权债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2020-06-08 12:09:1918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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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姜世鹏律师
    月帮助0
    河北九拓律师事务所
    如果超过三分的,估计会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0-06-08 14:26: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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