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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我跟一个女人同住七年,生了一个女儿.后来我们去汉阳县人民法院办了离婚,判决书上写得明明白白,财产自行分配,她到现在又在区人民法院起诉,要分房产,因为到今为止,房主是我父亲的明字,她这种起诉法院接受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0-06-08 10:41:2418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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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郑鹏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
    自行分配,后面有没有具体的分配呢?现在要分的这套房子是你父亲的,那你父亲现在还在世吗?他是否有证据证明这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呢?
    回复于 2020-06-08 10:56:4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8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权利分割
    回复于 2020-06-09 13:16: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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