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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甲方改变合同内容,更改工资制度,合同中含有虚假不存在的条例,乙方是否有权利选择不签?或者要求甲方赔偿?

劳动争议山东省-临沂市2020-05-21 17:45:2115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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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朱启贤律师
    月帮助0
    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
    可以选择不签,如以“某些”条款限制以至于工资待遇等不如上一份合同则可以不签,且对方若以此要求你离职则你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0-05-21 17:49:4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5-21 17:54:13

      新合同上没有表明发多少工资,但是更改了工资计算方式,并且没有底薪,只有计件工资,而且当中那条关于培训费用的属于虚假条例,我们平时培训都是网络进行,没有任何费用需要甲方支付 再续签的合同中改变了之前的内容,而且还有虚假不存在的条例 而且五年之内我们如果辞职他不同意的我们还辞不了,这种情况不签可以吗?如果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 律师回复: 2020-05-21 21:57:09

      可以不签,如果他辞退你们你们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曹玉宝律师
    月帮助11
    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不签,合同签订自愿。
    回复于 2020-05-21 17:54:30 咨询他
  • 于斌律师
    月帮助1
    山东汪太源律师事务所
    如果降薪了,可以拒签
    回复于 2020-05-21 17:57: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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