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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注明5月15前要过户完成,房东到现在还没能过户 2·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 的总额5%计算违约金给于乙方。逾期超过15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 约时,如乙方已经支付购房款的(除定金外的购房款)甲方应在解除合同后5 天内将已收的房价款与定金全部退还给乙方外,并按该房产房价款总额的百分之 二十作为赔偿金给乙方,如乙方未支付购房款只支付购房定金的,甲方应在解除 合同后5天内支付双倍定金款给乙方

合同纠纷福建省-泉州市2020-05-21 14:11:531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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