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我和爱人于2017年5月12日结婚,婚前我俩共同借款并全款买的商品房,房子他说给我买的并且写了我的名字,2017年4月28日男方抵押自己的房屋还清了借款,抵押房子的原因是装修房屋,如果离婚,这个房屋双方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0-04-21 12:14:28182*****186

分享

律师回复

  • 徐光华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
    首先确认一下:男方抵押自己的房子,是另外一套房屋,对吧?你名下的这套房子在婚前购买,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产权归你所有。你们共同集资购房,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若因男方归还贷款(因还借款而贷款)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你需要返还所借款项。
    回复于 2020-04-21 18:46:36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66 累计好评3341 18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237 累计好评1018 16分钟响应

    咨询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39 累计好评190 11分钟响应

    咨询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