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栖霞粮食局下属饲料公司的员工,单位于2001年左右放假,2006年破产没有通知员工,我们2018年才知道,2018年年底,我们个人掏钱以单位名义缴纳了2001年到2011年6月的保险,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粮食局让我们签字解除劳动合同写的2011年,实际是2018年),我们为了补交保险,被迫签字,到现在也没有任何补偿,失业金也不让领,现在52岁了,也不让我退休,说我是干部身份,2011年6月到2018年12月保险断档,必须55周岁才能退,请问因为单位原因造成的断档不让我退休是不是可以起诉栖霞粮食局和市政府,还有我们怎样才能领到失业金?谢谢!
热门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
各位大佬好,婚后计划5年内买房,房子的价值大概在90-150W这个区间,现在双方约定这个房子归属女方名下,且所有权归属女方,但是用婚内财产买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婚前的约定有法律效益吗?
-
本人于25年7月离职,前公司未发放前7个月的绩效工资
-
你好律师,我以公司不给交社保提出离职,公司需要给我补觉社保吗?如果补交社保,我是不是需要拿出合同里规定的社保补偿金,我工资到手5000
-
朋友借贷未经我的允许填我的电话号码为紧急联系人 频繁的被骚扰严重影响个人生活
-
我拿了我老板的东西,大概四次,总价格几十块钱,他报警了、然后我们私了、东西已经还回去了、同时赔了他1500,也写了道歉信,他也向警察那边说明不想追究我责任了。然后过了两个多月他又来威胁我要报警、这种情况应该咋办?我还会被抓进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