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97年生,17岁时生下一子户口在女方名下一直有我养男方没有出一分钱,在村里办酒席了,未领结婚证,一直感情不和在去年9月份说分手,男方一直纠缠,女方想结束,不想在和男方有任何纠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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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有的男女双方出于某种原因,可能不去办理结婚登记,而直接同居在一起。同居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吗?怎么处理同居关系?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多年同居算事实婚姻吗?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 在我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想在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这是根据同居的不同情况而定: (1)对于未婚同居的,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属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是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对此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就此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律予以解除。 (3)对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视为重婚,法院不但应一律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还应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我国对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第一,经查确实属于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第二,离婚后双方没有再婚,但是也没有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当作为同居关系而判决解除; 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时,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应当一并解决。 另外,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共有财产处理,但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不能包括在共有财产之内。在分割同居财产时,一般应当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回复于 2020-04-09 14:35: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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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定,财产分割,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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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2023年4月25日法院判决离婚,5月15日判决生效。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我的起诉状漏写了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杂物间6.9平方漏写)房子产证面积115.7平方,但被告方答辩站里面已经描述了杂物间6.9平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判决就没有把这6.9平方判到,现在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不知道这个怎么处理 二,我2021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8月24日开庭,9月24日判决不准离婚.被告从2021年2月至2023年第二次判离婚,两年时间,被告从未往家里寄过一分钱,他工资每月12000元.法庭上他没有提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去向,我是否可以再起诉要求分割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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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谈了个有家庭的对象,他那会把我的黄金给卖了,钱没给我,我们现在分手了,要这个钱他也不给,我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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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前两套拆迁房是男方的,现在离婚了,协议写的婚后财产是分给我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票据,请问离婚协议签了有效没有,房子是否就属于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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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年前年后闹矛盾,我至今在娘家未回,男方一个人去了我们做生意的地方,现在男方给我要离婚协议书,我当时没多想,觉得他就是在吓吓我,写好了就拍给他了,我不懂法律,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拍给他对我有影响吗?我想快速跟他结束这段关系,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