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2008年注册了府谷县养金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猪、羊养殖,总投资了1200多万元,建设存拦200多头能繁母猪养猪场,存拦商品猪2000多头,200万吨有机肥生产线,1千立方大型沼气1座,100立方中型沼气2座,沼气政府投资多,公司也不少投资,我公司手续、环保齐全,在2018年政府出台政策距离主河道500米禁养,我公司就在其中,我公司也响应号召拆迁,政府派畜牧局工作人员,登记设备财产,预算结果时,500多一个库房、1千立方大型沼气、100立方沼气不在预算中,(政府理由沼气是政府投资,库房不是养殖场的不能算)我多次找县政府主管农业县长,给答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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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了我老板的东西,大概四次,总价格几十块钱,他报警了、然后我们私了、东西已经还回去了、同时赔了他1500,也写了道歉信,他也向警察那边说明不想追究我责任了。然后过了两个多月他又来威胁我要报警、这种情况应该咋办?我还会被抓进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