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咨询一下土地纠纷的事。背景简介:A(父),B(前继母),C(A与B之女),D(A与前妻之女)。A与B再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离婚,之后政府征用土地,为享受优惠政策(卖土地买保险),B强行说被征用的全是她的。最后由于实际征用的土地数超出了B自己的份,超出的部分最后算作其亲生女C的。即,B的土地全部卖完,还卖了C的一部分。但近年政府进行土地确权时,竟误将所有土地都确权到了B名下。对比,A提出申诉,希望依据事实将土地各自确权在C和D的名下。后调节未果。而今B竟状告A侵占土地,要求归还和赔偿。对此,请问专业的法律建议是什么呢?非常感谢!
其他四川省-雅安市2020-02-21 18:42:1113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