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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于2010年向我父亲借走25000元人民币,并写下欠条以月息0.02%支付欠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内,然而此后每当接近还款截止期限此人便以各种借口搪塞从而以所欠本金利息一起作为本金再写下新的欠条并依旧以一年为期限。自2018年1月30日写下的最后一张欠条本金已达85000元并依旧以一年作为期限,然而之后拉黑我父亲的微信,联系电话也更换故意躲避拒不归还一直到现在。我想问现在的情况要起诉的话注意什么,准备些什么呢?

债权债务陕西省-安康市2020-02-20 15:01:5917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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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0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欠条就可以直接写起诉状到法院起诉,准备双方身份信息,欠条以及转账流水去立案
    回复于 2020-02-20 15:31:2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2-20 15:37:56

      民事起诉状原告:,男,汉族,1976年8月7日,身份证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镇新街。身份证号码XXX。联系方式:被告:王会刚,男,汉族,1979年8月24日,身份证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镇高井村,身份证号码612401X。联系方式:诉讼请求: 要求被告王会刚清偿借款本金85000元,并以本金支付从2018年1月30日起至偿清之日止的利息,暂计2020年1月30日。事实和理由: 2010年5月被告以自身所开洗车店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原告借走现金25000元,欠条言明以月息0.02%借款,一年内归还。然而之后的每一年将近还款期限时被告均以手头紧张等理由写下新的欠条以相同月息言一年内归还。 直至2018年1月30日以85000元为本金写下欠条,截止还款日期约定为2018年12月30日。可自此被告便有意删除联系方式,拒不归还。故提起诉讼,请判如所请。此致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起诉人:李世富2020年2月20日 这样的起诉状可以吗?

    • 律师回复: 2020-02-20 16:06:47

      基本上格式没有问题写明事实经过就可以

  • 郁明娴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保留欠条证据,对方认可债务的证据。
    回复于 2020-02-20 15:48: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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