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协议,甲方为出租方,乙方为租赁方,乙方租赁期间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实物。但协议上有一条是乙方如不按期交付费用/实物,每超过一年加付滞纳百分之三十,请问这样合理吗?
其他河南省-洛阳市2020-01-28 10:40:37158*****712
农村土地租赁协议,甲方为出租方,乙方为租赁方,乙方租赁期间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实物。但协议上有一条是乙方如不按期交付费用/实物,每超过一年加付滞纳百分之三十,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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