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本人2018年6月21日入职,在2019年8月份休了年休假3天,现在准备休剩下的2天年休假,说2019年我只有3天年休假。这是怎么算的。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0-01-13 10:17:30134*****009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志涛律师
    月帮助178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按照6月21至12月31日的天数/365*年假天数。进行折算的。
    回复于 2020-01-13 10:36:0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8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