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所在单位是县级医院,在编人员,医院当初招聘时说合同年限是5年,我和同事就选择留下了,先是半年试用期,后面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年限成了10年,违约的话要赔付医院10万,签合同的时候已经过了应届生招聘的黄金时期,我们就签了,后面才打听到合同都没有这么长年限的,请问我现在辞职需不需要赔医院那么多钱,我现在工作了3年半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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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玥律师月帮助0人宁夏搏强律师事务所你好,劳动者在违法劳动服务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是指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约定其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该约定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首先要认定服务期约定合法有效,主要考量因素包括:1)是否属于专业技术培训;2)是否提供专项培训费;3)是否约定服务期限。违反该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的费用。2,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需要按照竞业禁止规定赔偿。3,违法离职,未提前30日告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以损失为限承担责任。医院约定的违约金显然太高,如果不是上述情况,无需赔偿回复于 2020-01-12 15:02:53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01-12 15:06:58
请问有没有相法律规定合同年限不能超过多久的,最长的合同签约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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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1-12 15:10:52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三种劳动合。你的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以你们双方协商为准,没有特别规定不可以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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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1-12 15:20:42
您刚才说的劳动者违反合约考量因素有3个,前两个针对我个人不存在,没有培训,关键第3条,意思是我签合同了,和医院约定的有服务期限,是10年。后面又说违反该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医院没有给我提供过专业技术培训,也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假如我辞职,那赔款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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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1-12 15:22:57
不涉及培训,没有敬业禁止约定,你要求解除合同,提前30日通知到位,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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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份跟杭州刊界知睿传媒有限公司沟通,委托论文录用及发表,见刊等服务。2025年8月28号向该单位付款50%合同额。合同约定款项是5600,分2次支付,已支付2800元,合同约定2025.11.25前给录用通知,中间催了很多次,该公司都不及时回复,且让我换了几次刊物,直至2026.1.29才给我发录用通知,并于要求我马上支付50%尾款,因为从换刊到录用才1天时间,而且录用通知章子就是电子章太假了,我没同意,现在发消息他不理我了,应该怎么追回之前的预付款2800元